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于2021年5月17日公布的《鲁建罚字〔2021〕42号》显示:威海市麦特瑞奥建设集团的文登区智谷新城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该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9〕100813)30日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威海市麦特瑞奥建设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1MA3MA3YK5P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滨海路北、龙海路东
法定代表人:林建永
2021年4月5日,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督办威海市文登区智谷新城项目“3.21”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鲁建安函〔2021〕2号)要求,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复核。根据复核结论,文登区智谷新城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你单位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厅于2021年4月28日向你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1〕40号),你单位于2021年5月6日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9〕100813)30日的行政处罚。处罚期限自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收缴之日起计算。
《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你单位应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接受安全生产条件复核。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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