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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夜间施工 泰兴市江杭工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被罚1.8万元

2021-05-14 17:43:57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泰兴市江杭工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1年5月7日公布的《2021年5月7日行政处罚公开(玄武区)》(宁环罚[2021]02012号)显示:2021年3月8日23时00分,泰兴市江杭工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XL39F18)参建南京市玄武区恒嘉路2018G16AB地块项目工地被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动用混凝土泵车等机具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此行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对该公司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整)。

泰兴市江杭工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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