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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 昌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2021-05-13 11:26:39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作者:佚名责任编辑:ZH01

拒收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 昌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拒收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 昌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5月10日的《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昌银)罚字〔2021〕第1号显示,昌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652301MA78CGX062),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对该公司处5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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