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5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东建罚字〔2020〕第064号)显示:2020年11月12日,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江畔花园(中区)1号商业、住宅楼,2号门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公建配套楼,5~28、33、34号住宅楼,29号公交首末站,30号电房,31号垃圾收集站,32号地下室项目被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裸露砂石未覆盖、硬化道路保洁不到位等未落实有效防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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