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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3.5万元 扬尘管控措施未落实

2021-04-21 18:20:10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陕西龙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龙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2021年3月31日行政处罚公开(秦淮区)》(宁环罚(2021)04011号)显示:2021年1月14日,陕西龙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6TTW2E7Y)承建的南部新城中片区机场大道项目被检查发现现场裸土未覆盖,喷淋未开启,道路未保洁,未按照扬尘控制方案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对该公司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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