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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 海口观澜湖·观园8#项目监理单位被记不良行为扣3分

2021-04-16 16:04:59来源: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 海口观澜湖·观园8#项目监理单位被记不良行为扣3分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2021年04月14日发布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龙质安监【2021】认第9号)显示:珠海森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998893)海口观澜湖·观园8#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对监督检查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和回复;2.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该公司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扣信用分3分。公布日期自2021-04-14至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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