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于2021年3月19公示的《关于大丰区“3•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盐住建建筑〔2021〕12号)显示:2021年3月15日9时左右,大丰区大中街道境内的吾悦华府19号楼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企业镇江威信模块建筑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盐住建建筑〔2020〕24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信用联动惩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住建招〔2020〕4号)等文件规定,自通报之日起停止施工单位在盐城市范围内参加投标资格180日、停止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盐城市范围内参加监理业务投标资格90天。取消该项目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取消上述事故企业和个人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以下为原文:
关于大丰区“3•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2021年3月15日9时左右,大丰区大中街道境内的吾悦华府19号楼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企业镇江威信模块建筑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现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
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盐城市大丰区新城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镇江威信模块建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沈继阳,安全员李素彬;监理单位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季自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盐住建建筑〔2020〕24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信用联动惩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住建招〔2020〕4号)等文件规定,自通报之日起停止施工企业镇江威信模块建筑有限公司在盐城市范围内参加投标资格180日、停止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盐城市范围内参加监理业务投标资格90天。取消该项目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取消上述事故企业和个人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大丰区住建局要责成该项目立即停工整顿,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整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按程序复工。同时,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刻汲取上述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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