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1年3月15日公布的《2021年3月11日行政处罚公开(浦口区)》(宁环罚﹝2021﹞11011号)显示:2020年12月28日23时22分,南京华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6605869176)承建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的珠江路、文德路、文德西路和建设路综合整治提档工程项目,未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移动式空压机一台、气泵一台和脚手架若干进行道路施工及出新喷漆施工作业。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根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对该公司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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