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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擅自使用 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2021-03-04 18:28:00来源: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一项目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批擅自使用被罚50万元

  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3月0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建罚[2020]99号)显示: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清远恒大御溪谷花园项目(59#、87#-91#、104#-108#住宅;94#-99#、140#-147#住宅;1# 3#、29#- 31#、55#-58#、 60#、 61#、 63#、65#、67#、100#、 109#、 112#、113#、169#-174#住宅;17#商业楼、大门、25#标志塔;S11#商业楼;41# -43#、71#、 73#、75#、76#住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301. 56. 4)》的规定,由于该工程地基基础未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构件未送检,但主体框架已施工完成,基础分部未经验收,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故定性为违法情节严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以罚款,罚款合计为人民币伍拾万圆(500000)。

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一项目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批擅自使用被罚50万元

清远市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一项目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批擅自使用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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