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1年3月1日公布的《2021年2月26日行政处罚公开(栖霞区)》显示:南京纳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XXN9K2D)、南京金模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1XHTC07D)南京星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1XEAY09Y)安徽信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7179373)溧水区坤之鑫建筑工程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117MA23DG8U4U)五家公司均存在夜间施工作业未见审批手续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依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综上,决定对以上5家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各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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