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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一项目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收取预付款被罚68.017229万元

2021-01-27 17:13:58来源: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清远盘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一项目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收取预付款被罚68.017229万元

  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1月2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清建罚[2020] 183号)显示: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清城区保利天汇项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五期15栋房屋,收取预付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9%的罚款陆拾捌万零壹佰柒拾贰元贰角玖分( 680172.29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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