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1月2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清建罚[2020] 183号)显示: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清城区保利天汇项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五期15栋房屋,收取预付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9%的罚款陆拾捌万零壹佰柒拾贰元贰角玖分( 680172.29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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