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1年0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1月7日行政处罚公开(建邺区)》(宁环罚〔2020〕05089号)显示:2020年11月20日23时10分,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2138723703N)建邺区小米集团华东总部项目桩基工程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动用泵车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土方作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决定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壹拾元整(¥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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