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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1-01-19 15:29:15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四川蜀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2021年01月18日公布的《四川蜀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案》显示:四川蜀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78360632Y)对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大车机构与支腿连接处的支腿下方存在裂纹、大车机构的车轮轮缘处与踏面连接处存在裂纹、大车轨道端部止挡缺失、大车轨道的压板部分松动、部分未卡到位的安全隐患,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处罚(深建罚〔2020〕159号),公示12个月。

四川蜀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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