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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疏于管理致业主装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被通报批评

2021-01-08 18:26:35来源: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疏于管理致业主装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被通报批评

  据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1月06日发布的《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惩戒的通报》显示: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所管理的佳润尚城小区13号楼3单元1101室装修过程中疏于管理,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导致1101室业主擅自改变室内楼梯及墙体位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在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次出具督办通知的情况下,仍未进行实质性整改。该公司管理的兰馨家园小区存在前期物业未按规定报备、广告收益及收费标准未公示等违规问题。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并扣除相应信用分,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双随机”重点检查对象。

  以下为原文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惩戒的通报

晋市建房函字[2021]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各有关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所管理的佳润尚城小区13号楼3单元1101室装修过程中疏于管理,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导致1101室业主擅自改变室内楼梯及墙体位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在我局三次出具督办通知的情况下,仍未进行实质性整改;并且在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的兰馨家园小区存在前期物业未按规定报备、广告收益及收费标准未公示等违规问题。综合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对该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得分按规定进行扣减,重新核定信用等级,并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双随机”重点检查对象。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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