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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瑞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允许其他单位以其名义承揽工程被罚296.3751万元

2021-01-06 14:51:51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惠州市瑞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允许其他单位以其名义承揽工程被罚296.3751万元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2021年01月05日公布的《惠州市瑞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允许其他单位以其名义承揽工程案》显示:惠州市瑞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323242792Q)允许其他单位以其名义承揽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1.61,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二百九十六万三千七百五十一元整的处罚(深建罚〔2020〕252号)。

惠州市瑞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允许其他单位以其名义承揽工程被罚296.3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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