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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可燃保温材料 祁县金丰苑项目被通报

2020-12-11 08:53:49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者:花韡责任编辑:华兵

  (记者 花韡) 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第1625号)显示,祁县金丰苑小区在施工过程中无现场资料,未复检且已施工,使用明火可燃保温材料(无复验报告),被相关部门予以曝光。

  该项目施工单位祁县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诚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被一起通报问责,并被计入不良信用信息。

使用可燃保温材料 祁县金丰苑项目被通报

  在山西省住建厅近期组织开展的全省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发现:

  祁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祁县金丰苑小区,在施工建设中无现场资料,未复检且已施工,现场屋面保温材料(无复验报告)明火可燃,堆放保护措施不足。山西诚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纠正。

  山西省住建厅要求,主管部门继续强化监管责任,对本次检查项目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同时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并对通报问题的项目主体,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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