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对全省11个设区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2家物业服务企业、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这是12月2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的。
此次检查分5个小组,随机抽查了12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26家物业服务企业,16家房地产估价机构,4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6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共计检查335个项目(企业),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项目(企业)295个,发现问题661个。
此次通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销售场所公示信息不规范、违规预售、捂盘惜售、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太原市抽查的华润悦府等17个开发项目均存在预售资金未监管的问题,朔州市抽查的金湖湾、皮都·金河湾等10个开发项目和吕梁孝义市抽查的孝义红星美凯龙等4个开发项目均存在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或手续不全、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等问题。
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2家物业服务企业、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责任认定之日起采取以下惩处措施: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信用评价按照评分标准扣减,对降为C级的,限制企业参加各类表彰、评先、评优活动,依法对企业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对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依法暂停企业相关资质证书评审,依法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待现有项目开发完毕后不得开发新项目),暂停网签资格;相关责任单位和其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其在我省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或服务项目,均纳入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记者晋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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