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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出新规:坚持保护生态与集约节约用地原则

2020-12-24 12:55:07来源:新华网作者:袁舒琪责任编辑:黄静

  临时用地如何审批?怎样加强管理?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厦门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保护生态与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办法》对临时用地的定义、用途、期限、审批、复垦与移交、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之前,我市临时用地审批主要依据《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但因相关文件出台时间较早、未明确规定具体审批程序等内容,已逐渐不适用于当前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存在临时用地范围不明晰、监管机制不完善、土地复垦验收难等问题。而此次出台的《办法》填补了原本的政策空白,进一步规范我市临时用地审批与管理。

  哪些类型的项目可申请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用途范围限定为2大类

  市资源规划局二级巡视员代敏在发布会上介绍,本次《办法》对临时用地用途范围限定为2大类。

  一类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另一类是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含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什么情形临时用地申请不予批准?

  包括妨碍交通、破坏生态等

  《办法》出台后,临时用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更加严格了,多部门将配合共同把关。《办法》明确区政府、镇(街)、村(居)及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交通、水利、建设、消防、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工作。

  同时,临时用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审核也更加严格。通过设置“负面清单”,《办法》明确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用地申请将不予批准: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妨碍道路交通的;破坏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水土流失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预防措施难以保障安全情形的;临时用地申请人或临时用地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查处的;申请的临时用地范围存在权属争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加强临时用地使用监管?

  纳入“网格化巡查”执法范围

  严格前期审批,还将加强后期监管。《办法》多手段强化全链条监管,规范临时用地的使用。

  《办法》规定,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在临时用地醒目位置设置“临时用地公示牌”,并标明临时用地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临时用地范围等内容,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我市还将强化临时用地监督管理工作,各区政府应将临时用地使用纳入“网格化巡查”执法范围,自然资源所应根据“网格化巡查”要求加强临时用地日常巡查,镇(街)负责配合开展巡查。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临时用地进行监管预警。

  针对临时用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如存在未批先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搭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用地期满后30日内临时建(构)筑物拒不拆除等行为,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未按临时用地使用合同、土地复垦整治协议或临时用地许可证等约定要求开展临时用地使用的,或人为破坏导致无法复垦或恢复原貌的,资源规划分局将对临时用地申请人及使用人进行信用认定直至列入黑名单。

  如何落实临时用地复垦?

  将实行复垦联合验收

  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如何落实临时用地申请人土地复垦责任?《办法》也有规定。

  首先,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按标准编制复垦方案,对挖损、塌陷、占压等原因可能造成破坏土地的范围、面积、地类和程度等进行科学合理预测,提出土地复垦的技术路线和措施,明确土地复垦工作计划,落实土地复垦费用等。临时用地占用优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复垦方案应包含切实可行的耕作层表土剥离、妥善存放保管措施等内容。

  同时,为保障临时用地复垦责任落实,《办法》规定临时用地申请人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上浮20%一次性足额预存至专款账户。如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未达到以下标准的,则按标准进行足额预存:未利用地不低于10万元/亩,农用地不低于12万元/亩,优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15万元/亩。

  为推进临时用地复垦及验收工作,我市还将实行复垦联合验收——临时用地期满后1年内自行恢复原种植条件或土地原貌的,由资源规划分局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复垦方案评审专家进行联合验收。

  【名词】

  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经依法审批,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临时使用后恢复原貌或原耕地等别,并交还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使用期满确需延期的,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

  【小贴士】

  申请五步走

  临时用地申请人在申请临时用地审批时,应向主管部门取得关于临时用地使用必要性及用地、建筑规模建议文件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意见征求及研究。

  2.《临时用地规划意见函》办理。

  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

  4.《临时用地许可证》办理。

  5.《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记者 袁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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