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江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江西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
9项创建重点任务是:
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控制项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内容,建设单位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加强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实施。
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积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省、设区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后评估制度,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
试点推行住宅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住宅全装修成品交房试点,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方案或意见,对实施全装修的在建和新建住宅项目,在财政、土地出让、信贷等方面给予激励和扶持。
提高住宅健康性能。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强化健康住宅理念,鼓励根据地方及项目特点,从空间舒适、空气清新、环境安静、光照良好、水质卫生、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精细化差异化设计,建设单位要优先选用无毒无害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可重复、循环、再生建筑材料和产品,不断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采光、照明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
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在尊重民意基础上,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水平。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2021年年底,江西省各设区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基本建成,鼓励县(市)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
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建立绿色建材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跟踪采信机制,开展江西省建材应用数据库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落实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质量验收方法,指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江西省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相关质量指标纳入商品房购买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建立江西省科技成果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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