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制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工作部署,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城市建成区147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治理后的河流焕发新活力、呈现崭新面貌,时隔多年重现晴日“白鹭成行”、夜晚“萤火虫飞舞”的美丽景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主要做法如下。
一、抓源头,强力整治污染源,实现源头减污减量。按照“小切口、大治理”的原则,大力开展源头污染源治理工作。一是创新推动“四洗”清源工作。2018年以来,开展“洗楼”行动,摸查建(构)筑物67万余栋,清理整治污染源13万个;开展“洗井”“洗管”行动,累计排查排水管道约1.6万公里、检查井60万余个,整治管线结构性缺陷4.8万余处,清除管内淤泥垃圾,保障管线通畅;“洗河”3910条(次),清理河道垃圾17.55万吨,确保河涌洁净。二是持续开展涉水违建拆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拆除涉水违建1220万平方米,贯通巡河通道,清除临河污水直排场所,为沿河区域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提供空间;治理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2856个,实现养殖粪污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资源化利用。三是大力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工作。推动全市2万余个排水单元内部排水设施的权属人、管理人、养护人、监管人“四人”到位,消除管网错漏混接,确保雨水、污水各行其道,实现“排水用户全接管、污水管网全覆盖、排放污水全进厂”。
二、补短板,着力推进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一是大力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建污水管网1.67万公里,是“十二五”期间的12.9倍,城市建成区已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二是大力开展污水厂建设。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1座,其中地埋式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270万吨/日,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69万吨/日,在国内城市中排名第二。三是大力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污泥干化和焚烧设施建设,污泥干化能力由“十二五”期间的90吨/日增至3440吨/日,污泥焚烧能力由900吨/日增至3867吨/日,全市污泥得到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出路畅通、安全可控”。
三、保生态,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推动污涝协同治理。坚持自然生态恢复导向,着力恢复河湖雨洪调蓄功能。一是实施生态补水。改变从珠江“调水补水”的做法,利用污水处理厂布局优势,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就近补入河流,流域内河流水质改善明显,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河道底泥实现原位自净,避免了大规模底泥清淤。二是保持低水位运行。探索实践河流低水位运行,避免河水倒灌排水口,让阳光透进河床,为自然生态留足自净恢复空间,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为国内城市河流开展低水位运行提供可复制的案例。三是重点治理合流渠箱。推进实施全市443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取消截污闸,恢复渠箱排放雨水、山水的功能,让“污水入厂、清水入河”。景泰涌合流箱涵清污分流后,既解决了清污混溢现象,又明显提升了河涌水质,同时还腾出了涵箱空间,为行洪排涝提供了通道及调蓄空间,消除了景泰涌流域的内涝风险点。
四、强机制,完善治水管水体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一是组建排水公司。深化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排水公司,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技术先进、管理精细、产业现代的公共排水设施运营维管体系,推动“厂、网、河”一体化管理。市排水公司率先探索实践城市排水管网“片区化+网格化”管理,公司下属5个专业运营分公司,划分为43个片区,细分2万多个排水单元,累计巡查管网约16.2万公里,清疏管网约2.5万公里,转输污水近17亿吨,为打赢打好黑臭水体剿灭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落实河湖长制。在原五级河湖长体系基础上,向上延伸设置9大流域市级河长,向下延伸设置1.8万余名网格员,形成“总河长—流域河长—市级河长—区级河长—镇街级河长—村居级河长—自然村河段长—网格员”的多级治水体系。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把公安机关纳入河湖长制体系,坚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督查、交办、巡查、约谈、问责”五步法,治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已对199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河长等人员进行追责。三是实施“开门治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黑臭水体整治,全市8811名民间河长积极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印发实施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排水。积极开展治水进校园,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投入到保护河湖、珍惜生态的社会实践中。当前,全市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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