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建委赴和平区住建委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和平区住房建设委就和平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汇报。市住建委充分肯定了和平区住建委多年来为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同时提出,一是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要全面落实、切实强化责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履职尽责。三是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通过加大巡查频率、落实楼长制、片区制等方式,压实属地巡查责任。四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向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发送告知书,普及保护知识,宣传保护政策,压实保护责任。五是要畅通举报途径。采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让各类问题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六是要强化管理部门的内部联动。通过与文物、工程项目审批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强化整修工程管理及违法行为治理。七是要严格执法,依法履职。对历史风貌建筑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治理,绝不姑息。八是要认真研究执法程序。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历史风貌建筑有关执法程序的研究,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九是要加快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地产市场中心要利用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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