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建筑工地280个,建筑工地内环保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179台;沥青站3个,沥青站运输车辆52辆;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站17家,混凝土运输车辆525辆。下达限期整改单461份,下达停工整改单67份,移交处罚75家,约谈违法违规企业66家。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开展全面摸排,摸清数量底数
前期,亳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亳州市建筑工地使用的机械燃油设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工地使用的机械燃油设备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市、县(区)两级台账,经摸排后,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共计467台套。经过各级各部门协同治理,对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采取联合实施暂扣、强制拖离现场等手段禁止其作业。现阶段摸排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内环保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共计179台套。
(二)强化宣传培训力度
今年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万人培训会、网格员培训会、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现场会,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 “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应该干什么”。
市住建局及时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告知书》张贴于工地大门口处,要求在建工地不得使用无环保标识或环保标识逾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三轮车,同时场区内的车辆不得购买非法流动加油车销售的油品,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三)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市住建局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小组,并印发《亳州市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道路排水规划及喷淋系统整治方案》(亳建管函〔2020〕28),对在建项目场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逐一排查,对于无环保标识或环保标识逾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就地查封或强制清出工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扬尘防治违法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项目移交处罚。
(四)强化日常检查,严查违规行为
市住建局对沥青站厂区内运输车辆进行了排查,严禁国四标准及以下车辆上路,国四标准车辆经改装后符合环保标准后方可上路。同时对中心城区各沥青站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计三家沥青站(其中中联沥青站已暂停生产),其余两家共计运输车辆52辆,国五51辆,国四1辆(已按照要求整改)。同时要求52辆运输车辆尽快安装GPS。
同时把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三轮车作为评为优秀工地的否决条件之一,凡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三轮车的项目不得评为扬尘治理优秀示范工地。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监管难非道路移动机械多根据施工现场进度情况进场出场,进出场时间不确定,监管难度大。
(二)摸排难,非道路移动机械多为个人所有,有些机械外地进入,随时在变,因此摸排难度大。
(三)查处难度大,有些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建设单位直接联系进场施工,发现问题对建设单位难以处理,另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处罚部门为生态环境部门,平时发现问题多数采取要求机械清场,而不采用查封处罚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增加人员力量,建筑工地点多面广,动态变化快,需要更多的人员、车辆壮大监管队伍。
(二)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完善包保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联动,沥青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涉及交警、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四)严格管理标准,对于无环保标识或环保标识逾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就地查封或强制清出工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扬尘防治违法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项目移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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