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
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0年第19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管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业务系统的相应栏目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不得更换和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质安处咨询。
通讯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1楼
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0931-8465482
附件:1.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条件的企业名单
2.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的企业名单
3.不同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的企业名单
4.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首次申报条件名单
5.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条件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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