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湖北省咸宁市住建局将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环节质量控制,从原材料质量、配合比、交货检验、试块留置与养护等环节层层把关,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该市严禁使用海砂、风化岩机制砂、钢渣颗粒、矿渣颗粒和粉煤灰原灰等生产预拌混凝土。机制砂应专门加工生产、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应采用连续级配,当其颗粒级配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技术措施并经试验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生产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应留样封存,实现质量追溯。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应根据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混凝土性能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按规定进行试配、调整与确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或原材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或配合比使用间隔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生产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并经技术负责人审定。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执行生产配合比,首次使用的生产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预拌混凝土生产时,应根据粗、细骨料含水率的变化,调整粗、细骨料和拌合用水的用量。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进行调整。
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由需方组织,供需双方共同参加,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进行。交货检验项目包括坍落度(扩展度、维勃稠度)和强度,其它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在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中约定。交货检验取样在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的卸料处进行。
应在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上及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严禁在预拌混凝土运输、等待、卸料、输送和浇筑等过程中加水。
严格试块留置及养护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准养护室(箱),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可设置标准养护箱;超过20000平方米的,应设置标准养护室。混凝土浇筑后表面应及时进行养护,支模面应带模湿润养护。冬期施工期间,表面还应采取防风和保温措施,不得直接对表面进行浇水养护。
该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保障混凝土结构合理施工工期和预拌混凝土合理价格,强化交货检验、见证取样、浇筑、养护等环节的督促检查,按规定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质量检测。主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原材料质量控制、配合比管理及交货检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抽查,加强混凝土结构实体监督抽测,对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责令建设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黄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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