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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地散装水泥管理部门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2020-10-20 11:10:56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ZH01

  本报讯 国庆节前夕,浙江各地散装水泥管理部门按照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浙江省各地散装水泥管理部门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杭州市

  9月29日,杭州市建管站赴混凝土企业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检查人员与企业车队长、安全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传达通报了全省散装水泥行业车辆安全事故形势,了解了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对企业自备油库、加油机、专用车辆以及卫星定位导航监控系统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有关问题,并对如何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杭州市建管站还通过企业微信群,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国庆节前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督促各企业立即开展车辆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湖州市

  湖州市工业行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南浔区发改经信局,市区联动对浙江大东吴构配件有限公司、湖州上建华煜有限公司专用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一是检查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混凝土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订应急预案,制度和预案是否与该单位实际相符,企业对驾驶员日常安全培训情况。二是检查设备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混凝土车辆右转弯盲区视频是否清晰、正常使用,是否存在使用未进行定期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情况。三是检查作业人员扯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是否持有《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绍兴市上虞区

  根据《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散发〔2020〕40号)、《绍兴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督查抽查的通知》精神,9月28日,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等单位对商贸行业重点领域和散装水泥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分两组,散装水泥企业检查组先后对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先锋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区应急、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车辆安全防御设备安装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商务局散装水泥管理服务中心就专用车辆进监控平台及“双证”持证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各部门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指导企业进行了现场整改,同时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安全管理水平,注重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

  余姚市

  余姚市建材中心组织检查人员实地抽查了行业企业专用车辆GPS行驶记录装置、右转弯盲区视频设备、转向提示音安装使用情况;专用车辆纳入“浙江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管理系统”和办理《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和右转弯盲区视频设备安装使用证》情况;驾驶员持《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情况。

  检查人员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刻认清形势,强化安全意识,坚持把专用车辆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玉环市

  玉环市商务局对散装水泥行业企业的专用车辆、驾驶员证件携带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并叮嘱相关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绷紧安全弦,压实主体责任,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行业领域安全。

  松阳县

  松阳县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驾驶员培训上岗和专用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及主动安全防御系统运行是否良好等情况的进行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存在专用车辆驾驶员未随车携带《培训合格证》、不会使用右转弯盲区视频设备或者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甚至故意拆除设备等现象。检查组人员当场进行指出,并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检查结果通过《责任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相关混凝土企业,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专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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