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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五市试点建设工程造价改革

2020-12-22 12:51:21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者:骆万丽责任编辑:黄静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5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先立后破,形成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区乃至全国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广西通过试点,制定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计价依据体系及评标办法,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推行过程结算,逐步解决工程结算难的问题;提升广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模式转变。

  《方案》明确,可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试行取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同时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构成改为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方案》还鼓励各试点城市构建多元化的造价信息服务方式供市场主体选择,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搭建市场价格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市场主体自主询价,鼓励企事业单位或机构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摘自 《广西日报》 2020.12.18 记者 骆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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