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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立法多措并举解决“停车难、乱停车”这一城市民生痛点

2020-12-03 17:16:51来源:新华网作者:周润健责任编辑:黄静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1日审议通过《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天津将采取合理施划停车泊位、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等措施,有效解决“停车难、乱停车”这一城市民生痛点。

  针对“停车难”问题,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向社会公布并适时动态调整。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地桩、地锁、锥筒等物体妨碍车辆停放和通行。

  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倡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住区和商业综合体,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其所属的停车场。

  在幼儿园、学校、医院、临街店铺、住宅小区周边等时段性停车需求突出的路段,可以设置标志、标线,引导机动车在规定时间段内有序停车。

  针对“乱停车”问题,规定明确,机动车应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道路停车泊位等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时,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线,不得超过三十厘米。进出停车场、客运站、大型商场、医院等,遇有停车泊位已满无法进入时,除划定的临时等候区域外,不得占用道路排队等候。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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