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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擅自施工被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0-12-14 15:38:16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者:王向力责任编辑:王向力

  (记者 王向力) 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12月14日发布的粤建质罚〔2020〕34号显示,2020年10月22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人员到江门市五邑图书馆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属于危大工程的钢结构连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钢结构连廊分包单位广东嘉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进行施工,且施工过程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被处罚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上事实有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请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江建〔2020〕221号)、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11月13日向被处罚人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0〕50号),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3日。

广东嘉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被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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