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11月6日消息,山西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采取不同的投资补助标准。对保障房小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核定的项目建安投资。对采用配建方式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可按保障房建筑面积占比分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助范围包括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包括小区主体改造,补助金额不超过核定建设内容的建安投资。
对于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绩突出和项目储备扎实、前期推进有力的市、县(区),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同时,鼓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完善小区长效管理等改造模式。(记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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