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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扬尘措施被罚 责令整改并罚款5万元

2020-12-10 15:33:55来源: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罚款5万元

  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2020年12月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住建罚字(2020)第061号)显示: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185586442)施工的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未按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施工工地多处裸土、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未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采取有效防尘扬尘措施。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

  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扩建项目,位于无锡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东、胶山路南,工程宗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4967平方米,合同价15294.06万元。该工程于2020年3月25日进场施工,至 2020年7月30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完成60%工作量。

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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