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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隆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明 被通报批评扣2.5分

2020-12-09 16:38:55来源: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海南隆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明 被通报批评扣2.5分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12月09日发布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显示:海南隆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6MF5D)参与投标的屯昌县南吕镇大罗小学教学楼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委托编制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在屯昌县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受到通报批评。

  依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第一批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规〔2017〕12号)附件:“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分标准(试行),行为代码SG-C02-12,受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分标准-2.5分,有效期1年。”现对该公司扣诚信分2.5分,有效期1年,公布日期从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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