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2020年11月18日公布的《关于兴隆县鸿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理意见的公示》显示:兴隆县鸿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时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弄虚作假,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撤销兴隆县鸿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者 韩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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