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市国土资罚字〔2020〕第0028号,邢台经济开发区汇文双语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邢台市西静庵土地建设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参照《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金额为138.79381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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