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显示:海南建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美舍河文物+旅游工程一期(明昌塔)项目(监理)中提交的投标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之规定,被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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