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0-30公布的闽建筑函〔2020〕79号关于公布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处理意见显示,经核实,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省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拒绝为已离职的员工删除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中的信息,造成离职人员无法正常执业。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沟通协调后,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经研究,现对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予以信用扣分。
以下为全文:
关于公布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处理意见
闽建筑函〔2020〕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投诉,经核实,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省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拒绝为已离职的员工删除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中的信息,造成离职人员无法正常执业。经我厅多次沟通协调后,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经研究,现对鹰潭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各建筑业企业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闽建筑〔2015〕35号文和闽建办筑〔2015〕13号文的要求,认真及时维护登记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及时删除已离职人员信息,并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接受我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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