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建罚决字〔2020〕38号)》显示:2019年11月23日,邯郸中普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B1食堂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将塔吊安拆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武安市延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未对塔吊拆卸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未认真实施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一)项等规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给予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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